学生处是学院党委和行政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主管部门,在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,开展工作。
主要职责:
1、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行为规范教育,牵头负责对各二级学院(部)学生工作态度评估指标的确定及具体实施。
2、拟定学生工作计划,制定和修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,负责学生奖、贷、助、补、减工作。
3、负责辅导员工作队伍的建设、培养和考核工作。
4、负责学生综合测评工作、奖优评先工作、学生违纪的处理工作。
5、负责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。
6、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划、组织级实施。
7、负责办理学生休学、复学、转学、退学、转专业及毕业证等学籍管理工作。
8、负责新生军训、入学教育,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。
9、负责学生工作网络的建设和完善,学生数据库建立与维护工作。
10、负责学生证办理及学生档案管理工作。
11、协调学院团委等部门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。
12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